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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章 (第1/2页)
至少我好手好脚,念了大专,有个能提供情绪价值的爱好,还摇了张挺不错的脸。虽然我还没下定决心美貌变现,但只要我想活,我就饿不死。 我今天跟雷哥说的这句话在旁人看来可能也很无厘头。 一个家里有钱的大帅哥疑似对自己情根深种,对有些人来说这不是烦恼而是奖赏。这件事发到社交媒体上下面的评论百分之百是“活动还有吗,我也想参加”。 但是很奇怪,我突然又冒出了这样的念头。 为什么呢? 这一切什么时候能结束呢。 那个时候我是这样想的。 或许我从出生开始就注定是个矫情又有病的人。 上帝赐予了我苦难,同时赐予了我将苦难放大细细咀嚼的能力。 这可真艹蛋。 - 雷哥这个人说话就是好的不灵坏的灵,第二天起床我果然头疼了。 那种丝丝缕缕让人恨不得对着空气打一圈的胀痛让我异常烦躁,结果吃早饭的时候雷哥还来惹我,他说“忘了问你,那姓陆的小孩儿你打算咋办”。 我费了半天劲才意识到他是说那个给我留纸条的陆子钧。 我没好气地说:“能咋办,以后我俩一辈子可能都见不着一面了,这种事需要处理?” 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无视。 我就不信这小孩还会因为一时冲动再来x市。 雷哥说:“也是哦。” 他还是做了回人,给我弄了蜂蜜水又找了止痛药。 一颗药下去那种疼痛终于好了些。 我舒了口气,就跟雷哥一起出了门。 * 今早我收到了邓清云给我发的消息,说是面试通过了,今天可以过去签合同。 这个办事效率着实让我汗颜,说实话这种待遇对我来说真的蛮难得的,仅有的几次都是因为宣衡。这么一想宣衡跟我确实原本不应当是一个世界的人。 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想通。 无论如何,总之不是现在。所以去是肯定得去的。 我跟邓清云说我今天去,他说让我叫上雷哥。 我心念一动,估摸着大概是组乐队的事,到了那果然是这样。 邓远和方芷兰都在,还有邓清云。从邓清云那我得知方芷兰年轻时居然是弹贝斯的,难怪他俩会认识还能走到一起。 “那我们的贝斯手呢。”我说,然后眼神惊悚,“不会是……” “想多了。”邓清云道。 然后他说,“马上就来。” 我说“哦”。 然后我抬头看到了宣衡。 在那个瞬间我的脑子里闪过了无数网络文学我想不会吧……真就要为了让男女主,哦不对,在这里是两个男主相遇硬让宣衡为爱拓展新技能吧…… 宣衡说:“拿个衣服就走。” 哦。 我就说。 ……对哦。 他要上班的。 我松了口气,开始洋洋得意。 呵呵,现实世界果然不是小说,你看,有钱的帅哥也要被工作制裁。 然后宣衡看着我;“中午我来接你。” 所有人:。 他走了,我麻木地低头调吉他的弦。 有了这个插曲新贝斯来都没撼动我一丝一毫的心绪。 我们平和地互相打了招呼,然后开始了一系列包括签合同、开会在内的流程。 - 新来的贝斯手叫小唤,大名席唤。 我说这名字听着还挺浪漫的,席唤,谐音是喜欢吗,他懵懵地看着我,样子看着清秀又单纯。 雷哥的dna瞬间动了,把席唤拉到旁边,说:“小野这人就这样,说话比较直接,他没有别的意思,唤你别介意啊。” ……我真就是随口一说。 邓清云也看着我,眼底都是“你居然是这样的卫春野”。 我摸了摸鼻子,我说:“我联想能力比较丰富。” “想得很好,下次不能再想了。”雷哥说,“所以距离中午还有点时间,我们要不练一把?” 所有人当然都同意了。 我们这个新出的乐队还叫god night,本来我想说改了算了,但是邓远也是个中二病,他说这名字挺好的,不用白不用。重组听起来总比新出有意思。 我想想也是这个理。 邓清云和席唤也都没意见。 邓清云不用说,席唤我已经看出来了,他就是一只温驯的小绵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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