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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(第1/2页)
宣衡凭什么这么笃定我现在单身。 我的话音落下,空气里安静了几秒。 宣衡看着我。他的气场真的和以前不太一样了,至少我以前从来没在他身上看到过这种可以称之为阴郁的气质。 阴郁,却因为骨子里自小的教养而依然斯文克制。 然后他淡淡地说:“那你们马上会分手。” 【作者有话说】 [吃瓜] 第11章 邓少爷来上班的时候我在酒吧的二楼练琴。 练琴的主要原因不是我好学,是因为我实在没什么事干,并且我不想面对宣衡。 他看到我来的时候很惊讶,然后又变成了那种傲娇的样子。 只不过他刚准备开口,就看到了旁边放着的签名专。 god night曾经大卖30张的第一张专辑是签名专,限量且有唯一编号,后来就绝版了。 就算是宣衡我都没法给他弄原始版本的,只能把我自己的送给他,在上面写了个浮夸的特签,上面写了老公宝宝我爱你啾咪之类的…… 但是邓清云这张居然是初版。 他的脸色风云变幻,只憋出一句:“你怎么翻我东西。” 我说:“你哥给我的。” 于是他一句话也憋不出来了。 我低头继续弹琴,弹的是专辑里一首很冷门的曲子。 他在原地愣了一会儿,然后坐到我旁边。 “《慢河》。”他说,“第一张专辑里我最喜欢这首。” 我怔了怔:“那你很有品味。” 我是纯然的野路子,乐队里的人也是。 那个时候我的终极梦想只有写出好听的歌,让人能跪下唱《征服》的那种,所以也为此做了很多尝试,前后期写的歌可以说是风格迥异,但现在看内核很相似。 内核可能就是情绪的宣泄。 《小孩》是,《慢河》也是。 我始终觉得摇滚乐是另一种独特的自我表达。 那个时候我还是一个在城里念书的乡下孩子,叛逆又有点儿孤独,所以第一张专辑中我的大部分歌都在写故乡的我,写故乡。 写的不是真实的故乡,而是幻想乡。 《慢河》就是我模糊的记忆里始终陪伴着我的那条河,河水波光粼粼,流淌温柔,比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事和人要干净纯粹。 可是这首歌太慢了,好像也不太摇滚,是这张冷门专里最冷门的歌之一。 所以我想邓清云的喜欢应该是真的喜欢。 他听了我的这句话,脸色很明显地转好了。 那是一种矜持又有点控制不住的得意。 我也不觉得他幼稚了,这个年龄段的小少爷不幼稚天真理想还能怎么样。 于是我心平气和地问他:“你是真的想组乐队吗?” “……嗯。”邓清云说,“我很喜欢你们,你们之中最喜欢你。” 他顿了顿,“知道你们之前我没接触过乐队,这张专是后来从二手市场高价收的,当时我哥跟我说……” 他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,突兀地没了声。 我也停顿了下。 然后我一边低头调整姿势,一边不经意地问:“你不是一直在x市吗?他跟你提过我?” 我问这话真的是随口,毕竟现在网络这么发达。 虽然这也挺令人意外的,到底他们俩不在一个城市。 邓清云犹豫了两秒:“嗯。” “我哥跟我关系不错,我俩小的时候经常在一块儿玩的。”他说,“我们聊天的时候,他就告诉我,我嫂子……呃就是你,也是做乐队的。你应该知道吧,我哥在你之前从来没交过男朋友。所以当时我还挺惊讶的。” ……神他妈嫂子。 不过我懒得纠结措辞了,我说:“所以你知道你哥想干嘛吗?” “不知道啊。”邓清云用一种无辜的语气说,“我猜是和你复合吧。” 这两个惊悚的字眼从他嘴里说出来轻描淡写,带着理所当然的天真。 我抽搐了一下嘴角。 我问他:“你知道我们当初的分手原因吗?” 他诚实地摇了摇头。 “如果你知道的话。”我说,“我保证你说不出这样的话。” 他的眼中有些讶异。 我以为他是真的天真。 天真有的时候会害人害己,比如现在。 邓清云最应该做的是抽醒宣衡让他哥停止做恋爱脑,而不是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助纣为虐。 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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