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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74节 (第1/2页)
张林生有些羞羞答答的样子,支支吾吾的。 磊哥才告诉陈诺,张林生打算和夏夏领结婚证了。 陈诺拍了拍张林生的肩膀:“想好了?” “想好了。”浩南哥认真的点了点头:“她对我挺好的,也是真心的——我也是。” “那就行。”陈诺点头:“什么时候摆酒,我给你封个大红包。” 张林生摇头:“你给我的已经太多了,我现在的日子过的就很好了,不要再给我钱了。” 车行的生意相当不错。如今这个年代,还处于电动车的快速发展时间段。 磊哥的脑子活泛,弄了个品牌,拉了几个零部件供货商,打算自己弄个品牌出来。 先在市场试试水,如果有赚头,就往大了做。 陈诺也没太在意,直接就答应了——如果打算做大的话,那就要烧钱做品牌了。 这个年代,网络还没有后世的移动互联网那么发达。 大部分人还是看电视的。 所谓的做推广,就是烧钱打广告。 烧钱陈诺是不怕的,反正章鱼怪每年给那么多顾问费。 陈诺自己也不是一个物质欲望很强烈的人,对太奢侈的生活也没什么兴趣。 钱么,如果兄弟们想弄点事业,就拿去烧好了。 万一烧出点名堂来,兄弟几个这辈子也有一个好的事业来打底不是。 就算烧不成,就金陵城这几个车行铺子,一辈子吃喝也不愁的,退路都有。 倒是大力,听磊哥说,最近也闲的无聊呢。 之前大力还跑去hk,帮宋家人打打拳。 打了几次后,他那张嘴啊……算是把整个hk的武道和搏击业的选手都得罪光了。 得罪也不要紧,反正都打不过大力。 但是大力自己觉得没劲,不想去打拳了。 最近就猫在金陵城里,白天就守着堂子街的车行,下了班,就和小女朋友出去约会。 用他的话来说……在hk打了那么多场拳,钱也赚了够了。 其实倒不算太多,但对于大力来说,是真的够了。 高低手里也有个好几百万的现金。 大力的姐姐,也就是磊哥的老婆,做主,让大力用这笔钱,在金陵城挑了几个好的地段,买了两套住宅,三个门面房店铺。 用大力的话说:我姐说了,一个店铺养三代,我这都仨了,这不九代人都够吃了。 我还努力啥啊? 直接躺平,天天抱着女朋友过小日子呗。 过啥奢侈日子啊。 啥路易十三啊,青岛啤酒不能喝还是怎么的? 穿啥阿玛尼啊,耐克阿迪不能穿还是怎么的? 开啥超跑啊,五菱宏光是不够神还是怎么的? 吃啥鲍鱼啊,小龙虾不比那玩意儿好吃的吗? 住啥大别墅啊,家里就俩人天天玩捉迷藏吗? 我朱大力,就喜欢夏天穿个大短裤大汗衫,在大排档吃烧烤喝啤酒。 怎么了! 其实也不怎么。 原因就是一个技校毕业没两年,才十八岁出头的男孩,直接财富自由,躺平了。 · 晚上陈诺做东,带着磊哥张林生一起吃了顿饭,想了想,还是打电话把大力叫来了。 大力一看见陈诺,就惊呼一声,但陈诺直接就给他嘴捂住了。 “你敢说一句骚话,我就扣你分红,说一句扣一百!” 大力没招了,憋着气儿坐在那儿,使劲用眼睛瞟陈诺,从头到脚,从脚到头。 四个人吃喝了半个小时,大力炫了一整盘红烧肉,外加一大盆麻辣小龙虾,终于还是没堵住嘴巴。 一拍桌子,人从椅子上跳了起来。 “不行了!憋不住了!我得说!” 从兜里摸出钱包,甩出一叠钞票来。 “我先说一千块钱的!” · 第二天,陈诺回家里,收拾了一下东西,和家里打了个招呼,出趟门。 欧秀华虽然有些不放心,但看儿子还是活蹦乱跳的,确实没啥事儿,也就不言语了。 陈诺这次出行的目的地: 东京。 · 东京,新宿的夜晚霓虹闪烁,各种夜店和风俗场所,这个时间点正是生意最好的时候。 夜幕之下,一条小巷子里,一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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