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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7节 (第3/3页)
足寸余。 利器切断小蛇后,在空中转了一圈,乖巧地回到了阮千宿手里。 江朝戈感觉腿直抖,他颤声道:“你下手有准头没有?士可杀不可辱,刚才那一刀你要是再往下偏一点,你不如直接捅死我。” 阮千宿低笑道:“你觉得有没有?不管怎么样,不是还在吗。” 江朝戈身体用力一荡,重新抓住了岩石,他攀着岩壁大口喘气,惊魂甫定。 寺斯抹了抹额上的汗:“江大哥,你怎么这么沉啊,说不定切了还能轻不少呢,哈哈哈哈。” 江朝戈瞪了他一眼:“穿得多。”他甩了甩右手,还是痛麻难耐,他从包里翻出一粒解毒的魂药吃了下去,这些魂药还是云息给他们配的,药都是死贵死贵还未必买得到的好东西,江朝戈隐隐觉得这点小伤吃解毒药会被云息瞪一个月,但眼下容不得半点闪失。 想到云息,江朝戈在心中叹了口气,更加坚定了一定要救出离他最近的这位同伴的决心,他道:“走,继续爬!” 他们咬牙坚持往上爬,黑夜中寒风瑟瑟,几乎伸手不见五指,低头往下看,也是一片漆黑地悬崖,就像一个能把人吸进去的无底洞,让人心生恐惧。 爬了近两个小时,四人的体力都消耗极大,幸好流水声越发明显,这说明他们走的路一直是正确的,只要翻过这一面的山,到了临海的那一面,就会好走很多。 四人之后,体力最先不济的是阮千宿,女性的肌肉耐受力毕竟比不上男性,长时间肌肉超负荷运动,让她渐渐变得很吃力。 寺斯道:“千宿姐,你是不是累了?” 阮千宿道:“没事,我坚持得住。” 江朝戈道:“我把举父放出来,让它背着你。” “不用。” “千宿,这不是你逞强的时候,你现在要保存体力,一会儿可能会有战斗。”江朝戈顿了顿,“我们之中,可就只有你一个姑娘,你本来就是女人,不需要强迫自己跟我们一样。” 阮千宿咬了咬牙,不太情愿地说:“好吧。” 江朝戈召唤出了举父,举父比他们灵巧太多,嗖嗖地窜了上去,把阮千宿背到了身上,快速往上爬去,连带着其他人都得加快速度。 龙芗调侃寺斯:“你跟猴子在一起那么久,速度还是没有猴子快啊。” “都说了举父不是猴子,笨蛋。”寺斯不服气地扭了扭肩膀,又加快速度爬了起来。 江朝戈和龙芗心中暗暗叫苦,但为了面子,也只好咬牙跟着。 在举父的带领下,他们很快翻过了山,来到了中曲山的另一面。 乌海的水浪声声入耳,月光照射在水面上,反折出黑亮的光,一阵潮气扑在脸上,只不过翻过一面山,气候竟然大为不同。 龙芗指着山腰处连成一片地亮光:“那就是冥胤会了吧。” 江朝戈眯起眼睛:“下山。” 四人悄无声息地顺着山林往下行去,这一面果然比另一面平缓很多,他们用了不足半小时,就靠近了冥胤会的老巢。 近距离看去,冥胤会把自己的窝建成了一个全木结构地大山寨,山寨的入口处卡着上山地要塞,直接连着唯一地港口,正常上山的路,只有这一条,而且只能余两人并行,的确是经过精心设置的,易守难攻。 江朝戈拿出夜视望远镜,观察了一下:“山寨的瞭望台上有四个守卫,入口处至少有十人把手,寨子里有人夜巡,只能看到这么多了。” 龙芗惊讶地说:“江大哥,这是什么东西这么厉害,这么黑都能看得清?” 江朝戈咧嘴一笑:“高科技。”他这一次把所有他能在黑市上弄到的东西都带来了,连专门给炙玄装酒的那个纳物袋都塞满了,为了从炙玄手里争取来那个纳物袋的使用权,他三天没下来床,多不容易才把这些东西带回来,自然带的都是最好、最实用的。 阮千宿有些不相信,把望远镜拿过来看了看,讶然道:“真的看得见,只是光是绿色的,好奇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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