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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百七十九 司马八达 (第2/2页)
热情,脸上显得的平淡。 作为一名心怀天下的谋士,不出远门亦是要有着知闻家国天下事的本领。 更何况,这段时间里面,由于公孙瓒和袁绍二人率先打响的轰动战役,恐怕天下很少有人没有不关注幽冀方向。 司马朗对于这段时间里面斩杀麴义出名的高郅,自然也是有所关注。 正要说话,目光无意撇及侧翼,却见有数百白色精骑,于数息之间派好队列,身散发着浓烈的杀气,无丝毫声响。 白马义从? 司马朗目光闪烁一下,面色重复淡然。 “乌桓更相告语,避白马长史”。 白马义从可谓是声名远播。白马义从是一支轻骑兵种,善射和机动性高是其最大优点。 每逢作战之时,白马义从总能轻易撕裂对方的防守,在大战一场之后又能扬长而去。 正因如此,白马义从,即便是在整个大汉,都算得上是享有很高的盛名。 再看其后,一名名士兵整齐的排列其上,一个个手持刀枪,腰杆笔直,神色端正严肃,看上去充满一股威武不凡的气势。 感受着那股弥漫在四周的金戈杀伐之气,司马朗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。 同样感受到杀伐之气的,还有之前出声的持弓壮汉,也是如今司马朗的护卫长。 那员执弓的壮汉,踏前一步,雄壮的身体,凶狠的脸庞,如猛虎的一般双眸,充满了一股可怕的威慑力。 “哈哈,阿力,你不用跟着了,有高将军在,我无忧。”司马朗见状确是笑了笑。 高郅这时仔细看了一眼那执弓壮汉,眼中顿时闪过一丝惊讶,虽然还没有交过手,但对方体内传出阵阵恐怖煞气,还是让他能清楚感受到对方的不凡。 那人听到这话后,微微点了点头,停在了原地,当目光依然注视着高郅。 司马伯达又抬头微微眯了眯眼睛,目光在高郅的身上停顿了一下,上下打量一番。 为将者都有三好,一是神兵利刃,二是宝马良驹,第三就是盔甲!这三样东西可以说是武将在战场上安身立命之根本。 从这方面,也能看出一些将领的性格本领。 “高将军不愧是万军从中斩杀麴义的猛将,闻名不如见面啊。”司马朗打了个哈哈,笑夸道。 “先生过奖了,不知道先生可愿去并州做客?”对于司马朗的夸奖高郅微微一笑。 若是之前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,被曾经在历史上青史留名过的人物如此夸赞,高郅或许是会欣喜若狂,洋洋自得。 不过,随着在东汉呆的时间越久,遇到过的“三国名人”越来越多,高郅他也是能够以平常心看待了。 毕竟说起来,如今已是身在其中的高郅他自己,日后未尝不会是青史留名! 所以他并不在意,不过确也是直接向司马朗,发出了邀请。 并州? 司马朗微微一笑,眼眸之中,闪过思索。 他在思考分析并州的可行之处。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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